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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器械四川公司召开法律一体化沟通会

发布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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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日,由国药器械法律事务部组织开展的法律一体化沟通会在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顺利召开。会议由国药器械副总经理宋飞主持,西区事业部总经理&四川公司董事长张威,国药器械法律事务部部长翁少骏、经理邓黎黎,西区事业部其他领导及四川公司经营班子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伊始,宋飞总首先从法律一体化的实施背景、选择四川公司作为试点企业的原因、工作实施思路及方法展开了全面阐述。宋飞总提出,国药器械发展至今,实行法律事务、内控合规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势在必行,目前,四川公司业务发展较全面,体量日益增大,且拥有相对规范的省级平台管理机制,具有很好的法律一体化的实施基础,在与国药器械、区域事业部、下级子公司进行充分的协调与沟通的前提下,从职能的专业出发,为业务提供更好的支持、服务和保障。

 

 

张威总表示,法律一体化是国药器械本年度的重点精益项目,宋总带领下的法律事务部已为此做了极为充分的准备工作,推行“法务一体化”将为四川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发言中,四川公司张明华总经理对国药器械选择四川公司作为试点表示欢迎、认可及支持。随着四川公司规模日益增大,法律风险也在逐步增加,法律一体化建设能够促使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希望与本部法律事务部实现长效沟通,提高决策效率。

 

 

沟通会议上,邓律师就法律一体化方案进行深入解读,明确了实施背景、现状,宣贯解读了国药器械的法律管理要求,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提到,省级平台下属公司要分批纳入法律事务一体化管理,建议在重点审批事项中加入国药器械法律事务部的知会节点。

 

 

翁部长对方案进行了补充说明:法律事务作为公司发展的基础保障,提前介入重点事项,将有利于充分把控风险、提高决策效率;而将国药器械法律事务部加入重点审批事项的知会节点,便于进行点对点指导,及时作出重点风险提示。

 

法律一体化工作试点,是国药器械完善子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法律管理职能的重点举措,四川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乘风而上,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快速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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